我拿出全部積蓄墊付了大部分裝修款,花三個月裝好了婆婆的養老房。
完工那天,婆婆摸著光潔的牆壁,對丈夫說:
“你媳婦也就這點用了,不過陽台怎麼沒按我說的打櫃子?這多浪費空間。”
丈夫立刻轉頭看我,眉頭緊鎖:
“媽說得對,你做事就是不周全,周末找工人返工吧,錢從你獎金裏出。”
我看著他理所當然的臉,想起這三個月他連一顆螺絲都沒擰過。
那一刻我決定不再忍了。
五天後,我把所有購物發票、設計合同、轉賬記錄打包發到家族群,
“裝修總花費二十八萬七,我墊付十九萬五。”
“按出資比例,這房子55%的產權是不是該先過戶給我?”
婆婆的電話立刻炸響,我按下接聽,聽見她氣急敗壞的聲音,平靜地打斷:
“要談產權可以,帶上你兒子,我們律師事務所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