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家有規矩,流落在外的女兒要認祖歸宗,得先過“火塘”。
就是要在宗祠前鋪三丈炭火,赤足走過,燒盡“外鄉異氣”。
可我這個失散多年的真千金自小體弱,
前四年踏火,沒走到一半就疼得跌落在地,閑話越傳越難聽。
第五年站在火塘邊,我滿腦子都是母親去年淚眼婆娑地拉著我的手的樣子:
“念念,明年你一定要努力,母親母親好想你能快點回到身邊。”
於是,我咬著布條一步步踩過赤紅炭火,腳底燒成黑炭、手心都被掐爛,硬是撐到了終點。
我拖著纏滿紗布的雙腳,興高采烈地去找母親報喜。
卻聽到屋內母親壓低的怒意:
“她這次倒是有能耐,居然真走過去了!”
哥哥歎氣:
“當初本就是嬌嬌不樂意,你才編出這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