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婚當天,我弟被未婚夫的青梅誣陷偷拍。
她說我弟尾隨她進了酒店房間。
監控壞了,走廊沒有攝像頭。
隻有她脖子上兩道抓痕,和我弟手機相冊裏一張走廊的模糊照片。
我弟哭著解釋他隻是路過,
但沒一個人信。
未婚夫賀深當著兩百個賓客的麵拋下我去安慰青梅,我倆的婚事也就此作罷。
我爸賣了房子賠了青梅三十五萬精神損失費。
我弟在看守所待了四十天,出來以後精神失常,家裏也沒錢給他治病了。
爸媽整天以淚洗麵。
三年後我在商場碰見青梅,挽著賀深的手臂,肚子微微隆起。
她認出我,歪頭笑:
"姐姐,你弟弟現在還沒治好嗎?真可惜呢。"
我攥緊拳頭,指甲掐進肉裏。
再醒來的時候,我正站在酒店走廊。
手機屏幕亮著,是我弟發來的消息:
"姐,我到酒店了,在哪找你?"
我深吸一口氣,飛快地打了三個字:
"別上樓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