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後的第三個秋天,我被前男友告上法庭。
他勒令我歸還戀愛時他轉的兩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塊三毛。
這錢不多,但我還不上。
我爸染上賭癮抵押了一切,我到處都需要錢來填補虧空。
他知道。
我為了還債,一天打五份工。
他也知道。
其實兩萬塊對他隻是一頓飯錢,
但誰叫他新談的小女友認定他心中有我,於是他便毫不留情將我逼入絕境。
法庭上,他麵無表情補充,是因為因我未婚先孕懷了他兒子,他才轉賬給我。
可我拿到錢後,不僅提了分手,還打掉了孩子。
他說還錢事小,不讓我這個死騙子重操舊業是真。
但他不知道,判決生效、法院凍結我所有賬戶那天,我因付不起醫藥費,錯過最重要的三場尿毒症透析。
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