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二歲那年,我媽在捉奸路上出了車禍,跟我爸一起死在當場。
賠償款被遠房親戚分光,我被丟進了孤兒院。
來接我的,是那個破壞我家庭的女孩。
我恨她入骨,跟她回家後,我變著法子報複她。
我砸爛她的香水,她就把我媽留給我的木盒扔進雪地裏。
我撕毀她的裙子,下課回來,我的校服也全被縫上白眼狼三個字。
“紀初棠,你想弄死我,長點本事再說。”
我們瘋了一樣,互相折磨了整整十年。
直到我拿到清北畢業證的那天,她刪光了所有聯係方式,人間蒸發。
六年過去了,我也成了律師行裏舉足輕重的人物。
再見到她,是在一場應酬的洗手間裏。
“以前為了錢做什麼都可以,怎麼?”
“這麼多年過去了,還沒遇到一個能養你的男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