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養父母是出了名的文化人,家訓刻在玄關: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。
可我從小就是個反骨,把家訓改成了"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加倍奉還"。
為這事挨了二十年的罰抄罰站罰背古文。
所以被親生家庭接回去那天,我養母千叮萬囑:
"到了新家,把你那套收起來,當個正常人。"
我答應得真誠。
結果當正常人不到四十八小時,假妹妹就把我養母寄來的零食踩碎在地上:
"鄉下帶來的破點心也敢擺上台麵?"
我忍了。
第二天她把我養父手抄的家書撕成兩半:
"一個教書匠寫的破字,還當寶貝?"
我還忍了。
第三天,她當著親生父母的麵笑著說:
"收養你的那對老東西,是不是因為生不出孩子才撿的你?"
親生父母掃了我一眼,視若無睹。
我緩緩勾起嘴角,感覺渾身每一個被養父母封印了二十年的細胞都在蘇醒。
隨手給養母發去消息:
【媽,我想當正常人,但這家人不給機會。】
養母那秒回:
【別太過火,玩夠了記得回家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