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開庭四次,我輸了四次。
每次都輸在同一份報告上——法院指定的心理評估師,白芷。
她的評估結論永遠是那句話:該女士存在中度焦慮與情緒失控傾向,不建議判定主要撫養權。
第一次我信了,以為自己真的有問題,去看了半年心理醫生,拿到了康複證明。
第二次開庭,白芷看了我的證明,又做了一輪測試——結論還是不合格。
第三次,我換了三個心理機構做交叉評估,全部正常。但法院隻認白芷的報告。
第四次,連法官都開始用同情的眼神看我。
四次。我的孩子在前夫那裏從三歲長到了五歲,見我的時候喊我"阿姨"。
第四次敗訴那天晚上,我坐在車裏沒回家。我打開白芷的社交賬號,一條一條往下翻,翻了四百多條,翻到了一張三年前的合影——
白芷挽著一個女人的胳膊,配文寫的是:姐,生日快樂。
照片裏那個"姐",我認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