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小生活在大漠邊陲的埋骨鎮,那是九州出了名的不法之地。
七舅爺切人如切菜,張屠戶用殺豬刀百米取人首級,王嬸一把毒粉能屠城。
我在那裏長大,連漠北狼王見我都得夾著尾巴繞道走。
直到我救下親征戰敗的太子,與他情投意合。
他握著我的手,說要娶我,給我一個家。
於是我心甘情願收起彎刀,洗手作羹湯,處處賠著小心。
本以為從此會過上安生日子。
可沒過幾天,太子妃為捧自家表妹上位,四處造謠我與奴才苟且。
那口口聲聲說非我不娶的太子,也對那表妹一見鐘情。
借著東宮禦賜金如意失竊,轉頭就把罪名扣在我頭上。
“窮山惡水出身,終究上不得台麵。”
我被人押到柴房時,才明白自己在他眼裏,不過是一塊隨時能舍的肉。
我拔下玉簪一把折斷,刺穿手指,連夜發鴿傳書。
“叔叔嬸嬸,京城有熱鬧。”
“帶好家夥,目標當朝太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