抱起被遺棄在新生兒科的早產兒時,我眼前彈出一行紅色彈幕。
【這孩子你養十八年,最後他上電視哭著說你和你聾啞姐妹毀了他一輩子。】
我手裏的筆頓住了。
彈幕還在繼續滾:
【你姐妹被親生父母告上法庭,說她殘疾不配當媽。】
【她在陽台上比劃了一整夜手語,第二天從二十三樓跳下去。】
【而你,花了四十多萬養大的孩子,連她葬禮都沒來。】
我看著那行彈幕慢慢消散。
保溫箱裏的早產兒還在哭,皺巴巴的小臉漲得通紅。
護士催我:"想好了嗎?簽完字孩子今天就能轉出去。"
我把意向書塞回護士手裏。
"不簽了。"
護士愣住:"你剛才不是說要收養他嗎?"
"我改主意了。"
我轉身往住院部走,我姐妹今天做完人工耳蝸手術,我得去接她。
這回誰的孩子誰自己養。
我隻負責讓我閨蜜聽見這個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