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苗疆,男女成婚前要共同培育一隻同心蠱。
用雙方指尖血喂養三個月,若蠱蟲破繭之時成活,便是蠱娘娘認可的姻緣,可結為夫妻。
周慕遠已經和我養了六次蠱,但每次同心蠱都莫名枯死。
“蠱蟲死,姻緣散。”
族裏人說我不詳,看我像看瘟神。
隻有周慕遠每次都溫柔地把我抱進懷裏安慰。
“南絮,是我養的不好,下次一定成功。”
第七次破繭時,我晝夜不眠地守了三天,眼看幼蟲終於破繭,下一秒卻突然化成血水。
我氣急攻心,吐血暈過去前聽見周慕遠低聲嗬斥他的小青梅。
“說了多少次!別動同心蠱,你怎麼又不聽!”
女孩漫不經心地笑。
“我看她守著蠱盅那緊張的樣子好玩嘛。”
“再養一次不就好了?豬血又不值錢,再買唄。”
周慕遠沉默片刻,歎了口氣。
“下不為例。”
“知道啦——你每次都這麼說。”
身體的痛一瞬間被心痛覆蓋。
原來七次蠱蟲暴斃不是天意,是他的意。
按照族規,七次養蠱失敗,女方將被視為蠱娘娘的棄女,終身不得再碰蠱。
三天後,我就會服下絕情蠱和遺忘蠱,再不踏進族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