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,同桌把我右臉的胎記畫進了黑板報,標題寫的是"怪物圖鑒"。
全班笑了一整節課。
放學,我媽當著所有家長的麵捏住我的臉,翻來覆去看了看。
"這麼小一塊,至於嗎?別人笑兩句你就哭,以後怎麼活?"
從那以後我不照鏡子,不拍照,走路永遠低著頭,右手永遠擋著右臉。
二十三歲了,部門合影我站最邊上,衝洗出來還是能看見那塊暗紅色的輪廓。
同事發朋友圈之前特意把我裁掉了。
"不好意思啊,畫麵不太協調。"
後來我開始學陶藝。
雙手糊滿泥巴的時候,沒有人看我的臉。
我捏的東西越來越好,老師說我有天賦,幫我報了省裏的手作展。
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覺得自己不是個廢物。
直到我爸看見我辭職專心做陶的那天。
他把我所有的工具從六樓陽台扔了下去。
"一個臉上帶疤的丫頭,不好好上班掙錢,玩泥巴能嫁出去?"
我媽把我三個月做的六十多件成品,一件一件摔進垃圾桶。
摔完了還拍拍手。
"早點認清現實,比什麼都強。"
那天晚上我坐在滿地碎片中間,忽然覺得人生跟這些陶器也沒什麼區別。
碎了就碎了,沒人心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