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在學校被人推下樓梯時,我正在外地出差。
一邊訂機票,一邊哭著給林熙打去99通電話,求他去醫院替女兒簽字。
可他一個沒接,直到我下了飛機,才回了我兩個字:沒空。
接著,是一段不耐煩的語音:
“我工作忙,手底下幾百號員工還要吃飯,不是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私人助理,囡囡出事了,你不會自己趕回來嗎?”
我擦幹了淚,抖著手給女兒簽好了手術同意書。
轉頭卻看見他懷裏抱著一個小男孩,溫柔的安撫身邊的女人。
“隻是胳膊蹭破了皮,別擔心,今晚我都在。”
“至於濤濤推下樓的小女孩,我會親自去談,不會讓她找你們麻煩的,別哭了,再哭眼睛該腫了。”
那個女人我認識,是林熙離異後獨自撫養孩子的青梅。
他沒空替病危的女兒簽手術同意書,卻有時間守著隻是擦破一點皮的青梅的兒子。
我突然認清了這段十年的婚姻,早就沒了意義。
這一次,我真的該放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