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讓的嫂子又哭了。
我知道,是我們的結婚紀念 日讓她傷心了。
作為懲罰。
我猜這次的結婚紀念 日又不會過了。
或者更過分一點,他們還會把我一個人扔在家裏,一起去有名的景點度假。
可我沒想到。
這一次顧讓回家了,他拿來一紙離婚協議。
“每年嫂子都會因為我們的結婚紀念 日傷心,先離了吧。”
見我愣住,他忍著不耐補充:
“放心,離婚不離家,離婚證隻是拿來讓嫂子開心一下。”
我手抖著接過。
裏麵寫的很清楚,很公允。
右下角,顧讓早就簽好了自己的名字。
筆跡有力,龍飛鳳舞,
隻要我在左下角簽下自己的名字,這份離婚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