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姐感冒,全家人繞著她轉了三天。
我發燒到四十度那次,媽把體溫計看了一眼說:"多喝熱水,別傳染給你姐。"
我端著水杯回房,把被子裹緊,心想也許我真的不夠乖。
在那之後姐姐落東西我跑腿,姐姐吵架我道歉,姐姐闖禍我頂缸。
直到那年秋天,姐姐不小心掉下立交橋。
我什麼都沒想就跳了,水流把我卷出去二十多米。
被人撈起來的時候心臟驟停過一次。
再醒來,我知道了這個"家"的真相。
我的父母和姐姐都是重生者,而我是上輩子欺壓姐姐的惡毒妹妹。
怪不得我怎麼討好都沒用,原來在他們眼中我是早已被定罪的該死之人。
一個月後姐姐相中了程家大少。
程老太太開了條件:要一個給植物人二少衝喜的兒媳先進門。
媽拉著我的手,第一次掉眼淚:
"就當幫姐姐最後一次,你嫁過去照顧兩年,咱就把你接回來。"
我看著她的眼淚,退後一步,笑著答應了。
轉頭買了後天一早的火車票,目的地隨便選的。
他們想讓我死在這個劇本裏。
而我,打算去寫我自己的故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