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晨兩點,容琮珩帶了個女人回來。
大著肚子。快臨盆了。
"她沒地方住,借住幾天。"
我讓出了主臥。自己睡沙發。
第二天,她在主臥裏生了。
月嫂?沒請。
容琮珩指了指我。
"你來。"
煮月子餐,洗尿布,半夜起來熱奶。
連著伺候了二十八天。
那個女人從沒說過謝謝。
喊我都是"哎"。
魚嫌刺多。湯嫌太鹹。
第二十九天夜裏,我起來熱奶。
經過主臥,聽見她跟容琮珩說話。
"證都領了吧?什麼時候把她趕走?"
容琮珩說:"快了。等她戶口遷走。"
我端著奶瓶站在門口。
沒進去。
把奶放在門口。回沙發收拾東西。
走之前,在茶幾上留了兩樣東西。
一份親子鑒定——
趁哄孩子時拿了一根頭發。
孩子不是容琮珩的。
鑒定書下麵壓著一行字:
"二十八天月子餐,一萬四。轉我支付寶。"
"另外你倆領的證——我查過了。"
"你跟我還沒離婚。"
"這叫重婚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