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村辦喜事,新郎在河對岸接到新娘的河燈就算禮成。
否則就要嫁河神。
村長看在沈晏救過村民的份上,給他三次機會。
可前兩次他都沒出現。
一次是陪陳舒月去公社補戶口證明。
另一次是幫她找丟失的兩張糧票。
每次回來沈晏都愧疚地跟我說:
“阿婉,再等等,我一定會娶你,帶你進城。”
我想起他上次救我差點被水衝走。
便決定再等他一次。
第三次,他終於準時趕到河對岸。
就在我欣喜放出河燈時。
陳舒月突然抱著記錄本跑了過來。
“沈晏哥!”
“我種的稻穀出穗了,你快跟我去看看。”
眼見沈晏真的要走,我慌忙喊住他:
“沈晏,你已經為她丟下我兩次了,這次能不能不走?”
“我不耽誤你工作,隻要接住花燈就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