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沈明寧三字為祭,在北境雪夜為瀕死的裴知珩逆天借命。
司命有言,名字是人世之錨,我被世人遺忘一分,他的命數便穩一分。
那年他滿身鮮血攥著我的衣角求生,得救後字字懇切許諾,永世不忘我。
我信了這句承諾,守他十年,為他熬藥禦寒、縫製嫁衣,靜待婚期。
可天命弄人,人心難守。世間眾人漸漸無我蹤跡,裴知珩也盡數遺忘過往。
他記錯救命恩人,將我的專屬偏愛悉數贈予柳扶螢,忘了我的喜好,忘了我們的相守與婚約。
柳扶螢竊我命格,頂替我的一切。
命簿之上,我的姓名筆畫將盡,我耗盡十年等候,終究隻等來一次次取舍與辜負。
我終親手簽下散名文書,放過他錦繡餘生。
待他幡然醒悟、痛徹心扉,翻遍風雪山河尋我時,人間早已無沈明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