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收錢辦事、隻會撈屍的傻子。
可喬笙非但沒嫌棄我,還包了艘花船要娶我過門。
按照他家鄉的習俗,我必須獨自乘坐花船,於河岸往返七天七夜。
不掉進河裏,就代表水妖認可這門婚事。
第五夜我想起他念叨要吃冰粉,偷偷提前歸了家。
卻聽見他與親友低聲調笑。
“阿笙,用一個假習俗騙那個傻子給小溪除晦,可真有你的。”
小溪,齊溪。
喬笙撿回來的落難孤女。
原來這不是婚假習俗,而是除晦儀式。
他想娶的也不是我,而是齊溪。
“你就不怕小傻子真掉進河裏,被水妖擄去當新娘?”
“別危言聳聽,哪來的什麼水妖?”
喬笙燃了根煙,直到煙灰燙手才送到唇邊。
“瀾瀾她…會找到更值得嫁的男人。”
手指在袖底蜷了又蜷,我還是掏出了那張珍藏的糖紙。
這是十歲時,水妖給我的聘禮。
那行小字依舊清晰。
【跳進河裏,我就來娶你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