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年不聯係的大姑姐突然來電,讓我把市中心步行街的旺鋪500塊一個月租給她。
那可是步行街拐角的位置,上下兩層,一百二十平。
租給星巴巴一個月租金四萬二。
她五百塊就想包月?做夢吧!
我禮貌回絕:“姐,鋪子租給星巴巴了,合同簽了三年,實在騰不出來。”
誰承想她掛了電話,直接在家族群裏發開業請柬。
“大喜訊!我的哪吒奶茶店場地定在市中心步行街拐角的黃金鋪位了!星巴巴那個位置就是我的了!大家開業來捧場,奶茶隨便喝!”
看著親戚們在群裏瘋狂誇讚大姑姐有麵子、有能耐。
我氣笑了。
想拿我的鋪子取代星巴巴?
先問問星巴巴的全球法務同不同意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