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用三十年向這個家證明自己。
十八歲那年高考,我的成績比弟弟高一百三十分。
通知書到家那天,我媽把它鎖進了抽屜。
"家裏供不起兩個大學生,你是姐姐,讓他。"
我讓了。
從那天起,我打工,寄錢,貼補,犧牲。
十二年,我往這個家填了將近一百萬。
三十歲,我媽查出肝硬化晚期,需要活體移植。
弟弟說他要備孕,不能手術。
弟媳說影響丈夫身體,堅決反對。
我媽看著我,說了一句:
"你沒結婚沒孩子,沒負擔,就你最合適。"
所以我上了手術台。
割了百分之五十八的肝。
十二個小時全麻,腹部一道三十五厘米的刀口。
我以為這一次,我終於能做一回這個家的女兒了。
直到麻藥勁還沒退,我就聽見弟媳在病房門口笑著說——
"媽,姐那套房子,該給我們了吧?"
我媽說好。
眼睛自始至終都沒有往我這邊看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