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爹二兩銀子把我賣給地主家當丫鬟那天,灶台上的蛐蛐叫了一整夜。
三個月後,地主家的傻兒子溺水了,撈上來後性情大變。
他開口叫我“娘子”。
我以為他瘋了,直到我在灶台縫隙裏發現一張紙條:
【我把那個傻子的身體占了,從今往後,這個家的少爺是我。】
【他的錢是我的,他的房子是我的,他的丫鬟,也是我的。】
簽名:【你養了七年的蛐蛐。】
紙條最後還特意畫了一隻蛐蛐,觸須翹得老高,很是得意。
我拿著紙條,哭笑不得。
這隻蛐蛐。
七年了,還是那麼霸道。
我看了看灶台上那個空了的蛐蛐罐,再看了看門外那個正對我傻笑的“少爺”。
好家夥。
我養的蛐蛐,成精了。
還奪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