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獄那天,我收到了前隊友打來的電話。
“方姐,有一隊洞潛愛好者被困了,淺層中層我們都搜過了,再往下的路,就隻有你知道了,現在隻有你能救他們了!”
我沒吭聲,他在電話那頭的語氣更加急切。
“方姐,要是能把人救下來,我們就能重組救援隊了!到時候也算對得起知潼了。”
聽到知潼的名字,我心裏一痛。
方知潼,我剛成年的妹妹,就是死在了這個洞穴裏。
六年前,我收到了求救。
振盛集團團建洞潛,多人被困。
等我下去,大部分人都已經死亡了,隻有一個卡在了有氧穴的幸運兒被救了出來。
可上岸後,那個被我救出來的人,卻當著記者的麵宣稱,是我為了揚名,私自非法救援,還故意製造混亂,割斷了他們的引導繩。
妹妹為了找證據,獨自下潛返回洞穴,卻再也沒有出來。
我被判了整整六年。
我看著前隊友發來的救援信息,目光落在了救援對象上,振盛集團員工。
同一個地點,同一個公司,甚至又是同樣的團建。
“救不了,我怕再坐牢。”
對麵想要再勸我,但最終還是沒能說出什麼,隻能掛斷了電話。
可當天晚上,我卻收到了他發來的照片。
一條斷裂的引導繩末端,係著一隻被泡得褪了色的手鏈。
那手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