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嘴臭,遇事嘴巴比腦袋先動,本來相安無事。
直到端午節那天,媽顫巍巍地掏出一份遺囑交給我。
上麵寫著,房歸弟弟結婚用。
媽握著我的手,語氣溫柔。
“檀兒,媽老了怕突然走了,先立個遺囑,你弟弟談個對象不容易,房子就給弟弟了!”
“媽也不偏心,房子給弟弟了,媽沒別的能給你,媽就把自己分給你,以後咋娘倆一起過,也好讓你能盡盡孝心。”
弟弟在一旁感激涕零。
我看著他們這副母慈子笑嘴臉,我冷笑出聲。
“媽,您是老又不是傻了?今天是端午又不是清明,你立個屁遺囑。”
“再說了那房子是我花錢買的,房產證還在我保險櫃裏躺著呢,這麼愛立遺囑,怎麼不把北京天壇留給我弟!”
我媽還沒聽完我開噴,兩眼一翻,直接躺倒裝死。
弟弟急了,嘴裏罵著我嘴臭把親媽罵死了,手裏卻扯著我衣服不鬆手。
推搡中,我頭意外撞到桌腳直接死了,我媽和弟拿著我的意外險和房子卻過得逍遙。
我氣不過在地府連罵了999天死也不肯投胎,判官聽煩了,大筆一揮讓我自己去陽間解決。
再睜眼,我竟活過來了,回到了我媽掏出一份遺囑交給我那天。
我看著熟悉的場景,我冷笑著。
這次我不僅要罵爽了,還得讓這對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