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友有紅眼病,隻要我工作比她好就渾身難受。
我拿到第一家公司的offer後,她想方設法托關係入職同一家公司。
為了趕走我,她找到領導主動降薪一半,成功換得公司與我毀約。
我找她理論,她卻洋洋自得:
“要真是能力強,你又怎麼會被我取代?”
我入職第二家公司,她去老板家無償當起司機保姆,再次成功讓我被辭退。
麵對我的質問,她冷聲嘲諷:
“是你自己不懂把握機會,卷不過我就別找借口!”
直到找到第三份工作,我特意透露給她,還放大了公司的各種優點。
終於在簽合同那刻,等來了她的身影。
她奪過我的筆,直接跪倒在地給老板捏腳。
接連承諾她能以一當十,不收工資。
看著老板同意她在合同上簽字,我強行壓下笑意。
既然這麼喜歡搶我的工作,那就送給你好了。
隻是這家公司堪比國外園區,就看你能不能消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