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7年夏。
我才六歲的兒子在學校被人用鐵皮小刀刺穿了眼球。
醫生說:“孩子可能會失明,最好也通知一下孩子父親。”
我顫著手撥通廠裏的電話,轉了好幾道線才接到穆琛的辦公室。
“兒子被打傷了,現在要手術,你快來醫院一趟。”
那頭很吵,有女人在笑,他嗓音懶洋洋地:“避嫌期,勿擾。”
兒子躺在推床上,淚水順著血痂淌下眼眶。
“媽媽,爸爸是不是不愛我了?”
我苦笑著哄他:“爸爸打賭輸了,才和寶貝避嫌,不是不愛你。”
半年前,穆琛在生日聚會上打賭輸給他的白月光蘇曼柔,要跟她做一年“假夫妻”。
我當場反對。
穆琛據理力爭:“願賭服輸。“
”就一年,這一年內蘇曼柔才是我妻子,你和你兒子要和我避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