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古鎮,男女要結為夫妻,必須過一道儀式,叫合燈。
男方抱著燈走向誰,就是當著祖宗的麵認定了誰。
我和沈聲在一起六年。
合燈那天,他從人群裏穿過來,手裏抱著燈,朝我走來。
在走到離我三步遠的地方,他停下了。
“阿禾,跟你說個事。”
他壓低聲音。
“我爸當年落難是宋家救的。”
“宋家就一個女兒,體弱,嫁不出去。”
“我爸的意思是,讓我把燈合給她報恩。”
“名義上的,就這一回,你信我。”
我沒說話。
他皺了眉:“我爸欠的我必須還,還完了,你我的事一天都不會耽誤。”
我還是沒說話。
他不知道。
合燈還有一條老規矩,百年沒人犯過,年輕人早就忘幹淨了。
若男方當著女子的麵抱燈走向了別人,叫落燈。
落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