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擺了六年夜宵攤,供景程從研一讀到住院醫。
一百四十七萬,是一碗一碗炒粉攢出來的。
右手年年凍瘡,後來落下了風濕,陰天就疼得攥不住鍋鏟。
但我想,等他當了醫生就好了。
他入職那天,朋友起哄讓他求婚。
我在桌下攥緊右手,指關節疼得發白,心裏隻有三個字,我願意。
他電話響了,說科裏來了急診,轉身就跑。
連新配的眼鏡都忘在了桌上。
我抱著眼鏡盒追到醫院。
急診科沒有他,護士指了指腎內科的方向。
我在病房門口站住了。
他跪在一個女人床前,一根一根揉她的手指。
很輕,很慢。
我的手,他從來沒碰過。
“做完透析是不是不舒服?跟我說,別忍著。”
女人問他,許舒然知道你給我花錢嗎。
他哼了一聲。
“她一個擺攤炒粉的,我說交科研費,她數都不數就把錢給了。”
“等你好了,我就跟她提分手。”
我把眼鏡盒放在口袋,轉身離開。
走到門口的時候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。
原來他不是不會心疼人,他隻是不心疼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