侄女在我家借住一周,剛好趕上了學校的小商品交易會。
當晚,她從書包倒出一堆東西。
“小姨,你看,這是我今天在學校買到的東西!”
一個刺眼的紅色房產證吸引了我的目光。
“這是誰家孩子啊,居然把房產證拿出來賣,讓家長知道了非得扒層皮。”
我笑著打開。
卻發現上麵的信息和我一年前買的婚房位置一模一樣。
淺水灣八棟101。
戶主寫的卻是楊念念。
手心微微出汗,我給未婚夫發了條信息。
“楊念念是誰?”
那頭正在輸入許久。
“公司裏一個單親媽媽。”
“同事而已。”
把我買的婚房送給她。
這是同事?
既然同事這麼重要,那我這個未婚妻也該退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