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前一天,婆婆給我立了一百條規矩,
三點起來打掃衛生,不光要打掃家裏,還要打掃全樓的衛生,
五點要做好全家人的早飯,不僅有葷有素,
豆漿也必須是手工先磨得,
在老公的央求下,我勉強答應下來,
本想是賣婆婆個麵子,
誰知道當天晚上,她就命令我給全村的人做流水席,
“人都說嫁進來的姑娘要賢惠,全村一百二十個人,我都和她們說好了,你要是不按時做完,可是丟了我們老張家的臉!”
“祖宗十八代都跟著丟人!”
我一氣之下,收拾行李準備回娘家,
婆婆又陰陽道,
“你今天要是敢出這個門,我就敢讓我兒子休了你。”
“誰不知道你就是衝著我家的十畝地才嫁過來的?!”
我簡直被氣笑了,
我可是林氏集團的千金,要不是陸明遠死皮爛臉地求我,我怎麼可能答應和他回老家?
況且他的工作也是我林家安排的!
讓你兒子休了我,他可是什麼都沒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