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,我被送給雙目失明的謝清俞當導盲人。
他把我當拐杖,我做他的眼睛。
三年後,謝清俞的眼睛能看見了。
按照規矩,我應該被送回去,但他將我留了下來。
那夜雪花漫天,他握著我的手告白:
“留下來,做我的一輩子盲杖。”
我失了神,動了心。
將滿腔洶湧的愛意給了二十五歲的謝清俞。
就在我們步入婚姻殿堂當天,那個三年前拋棄他、害他失明的女孩回來了。
女孩淚流滿麵,哽咽著說:
“清俞,你娶她,那我怎麼辦?”
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眼底的癡戀、動容。
那天賓朋滿座,我成了被拋棄的新娘。
在教堂枯坐了一夜後,我擦幹眼淚,給當初送我過來的人打去了電話:
“雇主雙眼已完全恢複,申請返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