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疆十八寨有個舊俗。
定親那日,男子贈女子一盞雙生燈,便算許下一生之約。
情越深,燈越亮。
阿岑離寨那年,將一盞長生燈鄭重放進我掌心。
“等我三年。”
“待我回來娶你時,這燈定會亮得滿寨皆知。”
此後三年,他杳無音訊,唯有雙生燈長明不滅。
每當夜裏燈火灼灼,我都暗自歡喜,
以為縱使隔千山萬水,我們的心仍緊緊相連。
三年期滿,阿岑果然回來,帶著聘禮上門提親。
可大婚前夜,雙生燈忽然亮得駭人,
仿佛下一刻就要燃盡。
我心慌不已,抱著燈去尋阿岑,
卻看見他與妹妹執手相望。
“阿照手裏的雙生燈,本就是我與你締結。”
“這三年我們兩情相悅,燈才一直亮。”
“可我家有癱瘓老母,舍不得你嫁來吃苦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