嫁給周瑾言三年,他有一條鐵律。
"家裏的錢不能借給外人,救急不救窮,這是底線。"
所以我爸胃癌手術差六萬塊,我跪著求他。
他麵不改色:
"今天破了這個例,明天你全家都會來吸血。我是為咱們這個家負責。"
我賣了嫁妝湊的手術費。
也認了,嫁了人就該知分寸。
直到周瑾言的青梅竹馬孟夕瑤回國創業,啟動資金不夠。
我親眼看見他從我們的共同賬戶裏,轉出了四十七萬。
我質問他,他竟然笑著說:
"這不一樣,瑤瑤是做正事,穩賺不賠的。再說了,她又不是外人。"
我看著轉賬記錄上的數字,忽然什麼都明白了。
不是原則的問題。
六萬救命錢是外人,四十七萬投資款不是外人。
區別隻在於,要錢的人是誰。
我沒吵沒鬧,把結婚證從抽屜裏拿出來,拍在桌上。
"既然不是外人,那讓她做你老婆吧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