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準備注銷站姐賬號時,粉絲瘋狂挽留:
“姐姐別走啊!我是因為你拍的林笙才入坑的啊!”
我抿了抿唇,還是按下了注銷。
隻因為我除了林笙的站姐外,還是他的金牌作曲和從向外界公開的嫂子。
他籍籍無名時和我說,等成名後,要把對我的愛唱給全世界聽。
可是出道七年,在一起十年,他沒有一首歌曲是關於我。
我以為是他專注事業,直到前不久同學聚會,
一個叫邱甜的女生從墨爾本回來。
有個醉酒的老同學和我說,林笙一直沒有忘記她。
那晚我獨自坐出租車回家,窗玻璃上都是雨滴。
我耳機裏放著林笙的成名曲:《墨爾本的秋》。
“秋天,秋天,等楓葉紅時,與你相見。”
“就讓南半球的風,替我輕吻你的臉。”
這首歌是我作的曲,也是自林笙出道起,一直唱了七年。
下雨堵車,我靜靜地聽完了林笙所有的歌,
每一首多多少少都有秋天。
我突然想起十周年紀念時,我借著酒勁衝他撒嬌。
問他可不可以寫一首關於夏天的歌,專門唱給我聽。
因為我叫金夏天。
他拒絕了,說和他的作詞風格不符。
既然他不願邁出“秋天”,那我就自己來到屬於我的夏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