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配得感強得可怕。
找了個又帥又有錢的男友,大家都說我祖墳冒青煙,我依舊把他當狗訓。
直到我眼前突然飄過彩色的彈幕。
【女配還作呢,她還不知道自己是女主的替身吧?以後要被男主關籠子裏解相思苦六年,死得可慘了!】
【唉還有她男朋友,現在受著她,以後可是一個好備胎,為了幫女主氣男主出了不少力呢。】
我決定卷款跑路。
當天晚上,陸北嶼說買了我喜歡的胸鏈。
我故作嚴肅:「買得不好看,罰款十萬。」
陸北嶼說練了腹肌給我看。
我狠狠擦去從嘴巴裏流出的淚水,擺出嫌棄的表情:「都硌我手了,罰款二十萬!」
結果我跑路那天,被他抓個正著。
一向端莊穩重的他抱住我大腿淚眼婆娑:「寶寶!你不要你的小狗了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