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年前,我媽跪在暴雨裏,把頭磕得鮮血淋漓。
求大伯把借的兩萬塊錢還回來。
那是她換腎透析的救命錢。
大伯卻站在別墅的台階上,手裏端著熱茶。
不僅一分沒給,還放出了家裏養的兩條狼狗。
我媽被狗咬穿了小腿,傷口感染,沒熬過那個冬天。
而我爸留下的那座日進鬥金的加工廠,連同五十萬的意外賠償金,全被大伯以“代管”的名義吞得幹幹淨淨。
十五年後,我成了頂尖的破產清算律師。
這助理把宏遠建材的破產重組方案遞到我麵前。
法定代表人那一欄,赫然寫著林建業的名字。
我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很久,嘴角慢慢勾起。
我拿起紅筆,在重組兩個字上畫了個大大的叉。
“這家,直接走破產清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