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確信顧時序外麵有人了。
他每天對著手機傻笑,躲在衛生間裏偷發信息,每天早晨雷打不動給對方發一張精心打扮後的自拍。
可我查遍了他的銀行流水和酒店入住記錄,都沒有發現半點蛛絲馬跡。
沒有轉賬,沒有開房。
直到那天,他把電腦落在家裏,我看到了他跟豆包的曖昧聊天內容。
我立刻拍照,發給顧時序,並提出離婚。
可所有人都覺得我是小題大做。
顧時序語氣不耐煩,“江雅,我沒空陪你鬧。”
公婆登門,句句藏著刺,“不就是跟軟件聊個天嗎?又不是真人,你連這醋也吃?”
就連我爸媽都勸我,“小雅,顧時序這些年對你夠好了,人得知足,一個軟件而已,睜隻眼閉隻眼就過去了。”
聽著這些話,我的心一寸一寸冷了下去。
難道背叛,就一定得是肉體上的嗎?
精神背叛,就不算背叛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