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領著女朋友進門那天,我在客廳沙發上填完了征婚網站的資料。
照片選的最近拍的,穿旗袍那張,看著頂多三十五。
兒子臉色當場就變了:"媽,你幹什麼?"
我笑著把手機屏幕亮給他看:"征婚啊,找個老伴,再生一個。"
他女朋友站在玄關沒敢動,手裏的水果籃差點掉地上。
上輩子我看走了眼。
這個站在門口笑得乖巧的姑娘,婚後第一件事就是慫恿兒子把我名下的商鋪過戶。
第二件事是讓我簽了房產贈與協議。
第三件事是把我趕進八平米的儲藏間,斷了暖氣。
我在臘月二十九那天死的,身邊連個報警的手機都沒有。
兒子在我葬禮上哭得真情實感,轉頭就把我最後一張存折取空了,給他媳婦換了輛車。
現在我重新坐在這張沙發上,看著他急赤白臉的樣子,隻覺得可笑。
"媽!你都四十八了,丟不丟人!"
我放下手機,慢條斯理地看著他:
"媽已經約了人明天見麵,對方條件不錯,能生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