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記憶隻有二十四小時。
每天早上醒來,我都要讀完枕頭底下那本日記,才能知道自己叫邵寧寧,才能重新愛上顧聽舟。
我重新愛上顧聽舟三百七十二次。
每一次,都是我親手把自己推回他身邊。
今晚社團的篝火晚會,我隨身帶著的日記本被人惡意抽走,遞給了主持人。
“顧聽舟今天幫我係了鞋帶,我怕明天忘,畫了一幅畫記下來。”
全場哄笑。
“顧神,你家舔狗又寫小作文了。”
在他們眼裏。
我每天死纏爛打,所謂的“失憶記錄”不過是為了博取同情的把戲。
他們不知道,我是真的會忘。
三百七十二天前,我向顧聽舟告白,從五米高的看台跳下來。
他說他會接住我,和我在一起。
可他退後了。
我摔壞了腿,也摔壞了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