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門聚餐,我特意把地點選在吃了十年的老店。
十年前老板差點關門,是我帶著同事一桌一桌幫他撐起來的。
我照例帶了一瓶自釀米酒過去,可開瓶時經理卻非說我帶的是八二年羅曼尼康帝,強製我補交五十萬的開瓶費。
我看向老板,他卻指了指剛帖牆上的公告:“店裏就這規矩,攀交情也沒用。”
“不交的話,今天誰也別想走。”
同事們麵麵相覷,無奈之下我隻好借錢結了賬。
老板接過POS單,當著我的麵彈了彈,“這就對了嘛。以後記住了,吃不起高檔酒就老實點瓶雪碧,別拿個醬油瓶來充大款。”
這時我才知道,她嫌我們每次來自帶酒水不賺錢,這才故意訛詐。
我沒說話,轉身就撥通了報警電話。
“我要報警,這家店掉包了我價值三百萬的絕版紅酒。”
崔紅櫻的笑容僵在臉上。
你既然說是羅曼尼康帝,那就按康帝賠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