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到一本甜文,男主說他覺醒了。
明明不喜歡女主卻總是不由自主靠近她。
於是為了他,我決定對抗劇情。
下雨天,他為了女主在宿舍樓下長跪,我陪他一起。
女主露營失蹤,他不顧高燒去找她,最終我打暈他,背回摔下崖坡的女主,在醫院躺了半個月。
最靠近死亡的一次,他為了女主捅傷我,我卻努力揚起笑臉,問他清醒了嗎。
從十七歲到二十二歲。
五年。
人人都說我是男主的舔狗。
隻有我知道,我隻是不想看他困在紙片世界。
直到七年前,男主車禍墜崖。
按照小說原劇情,他會被人救下經曆失憶後再回歸。
我提前去接他,卻聽到他跟一群發小吐槽:
“周歲寧那種傻子,連我穿書覺醒這種話都能信。”
“等我到時候玩膩了,就說自己失憶,她還不得心疼死?”
原來,他說的覺醒是假的。
那一刻,耳邊係統的電流聲提醒我:
【回頭,看看你身後......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