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墊了三十七萬幫公司拿下示範項目的緊急檢測費。
報銷單遞上去,卻被駁回:
金額過大,需副總批。
我拿著報銷單找到副總,他看了一眼:
“這個得總經理簽。”
我拿給總經理,他翻了兩頁文件,彈了彈煙灰:
“製度改了,十萬以上要董事會備案。”
我找到董事辦,小姑娘敲著鍵盤,頭都沒抬:
“季度會還得等兩周。”
我重新整理票據再提交,駁回理由變成了“發票類目與項目編號不符”。
等到我熬夜整理完,提交時係統卻蹦出紅色警告:
【本周期已截止,請下季度申報。】
三十七萬,兩張信用卡,每月利息吃掉我半個月工資。
我去找副總理論,他靠在椅子裏轉了個圈:
“當初又不是我逼你墊的。”
我掃到他桌上剛好攤著一張剛批的票據:
高爾夫會所,年卡,十二萬,已通過。
我沒再說話。
回到工位,打開郵箱,點開獵頭那封offer。
隨時入職,年薪翻倍。
而對方點名要我帶走的,正是這個示範項目的全部技術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