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歲生日那天,陸崢年去警局自首。
“我年輕時殺了一個人,我現在來認罪了。”
警官皺了皺眉,滿臉詫異。
“今天不是愚人節,不要浪費警力好不好?”
陸崢年卻眼眶微紅,神情激動,一把抓住了警官的手。
“我十五年前將我的妻子從火車上推了下去,肯定早就屍骨無存了,因為她發現了一個秘密,所以她必須得死。”
警官嚴肅起來,將手銬打開,銬在了那雙顫抖得厲害的手上。
“什麼秘密?”
與此同時,裝著兩條義肢,此刻在警局等待蓋章的我也豎起耳朵聽。
陸崢年說:“我當年手下的醫生貪汙了醫院的1000萬,被我妻子發現了,於是我隻能選擇將她滅口。”
我瞪大了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