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領完離婚證,我就刷到共同好友許念的朋友圈——【八年限定,合情合理合法。】
配圖是她和我前夫的登記照。
我盯著那行字看了三分鐘。
八年?我跟前夫領證十三年!
也就是說,從第五年起,他一邊喊我老婆,一邊喊她寶貝?
我發了瘋地翻她朋友圈。
每一條動態下麵,全是共同好友的點讚。
五年前他們的旅行,夏苒評論"嗑到了"。
八年前他們的初遇,肖揚轉發"美好的開始"。
離婚前一個月,許念還發了他們和共同好友的聚餐照。
這些,我從來沒看見過。
她屏蔽了我八年。
所有人幫著隱瞞了八年。
最惡心的是——她兩的紀 念日,跟我們的是同一天。
我以前跟共同好友抱怨他不過紀 念日。
他們說:"男人嘛,心在你那就行"。
可從第六年起,他突然開始發紀念日動態,大家紛紛祝福。
我還感動過。
原來那條動態不是發給我的。
那些祝福,也不是給我們的。
現在離了婚,她連屏蔽都懶得設了。
我點開官宣動態,評論區打了一行字:
"原來愛情長跑也能雙行線。恭喜,終於不用屏蔽我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