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完離婚證走出民政局,手機彈出一條朋友圈官宣推送。
我和前夫的共同好友許念,
配圖中,她靠在我前夫肩上,笑得眼睛彎彎的。
文案寫著:【八年了,終於名正言順。】
我站在民政局台階上,六月的太陽曬得人發暈。
八年。
我跟他結婚十三年。
我開始往下翻。
一條一條。
她的朋友圈像一本我從未被允許翻開的相冊。
三年前的跨年夜,他們在酒店天台看煙花,許檸評論"神仙眷侶"。
五年前的情人節,他送她九十九朵白玫瑰,江硯點讚配了三個愛心。
八年前的某個周末,一張同學聚會的合照,袁征寫"故事開始的地方"。
那個周末是我們的結婚紀 念日。
我終於明白了。
為什麼他從第六年開始突然學會發紀念日朋友圈。
為什麼每年那天,所有共同好友都來點讚祝福。
為什麼我感動得發消息謝他,他隻回一個"嗯"。
那條朋友圈從來不是發給我的。
那些祝福從來不是給我們的。
我被屏蔽在一場長達八年的戀愛之外。
而我身邊每一個人,都是知情者。
我點開許念的官宣,在四十七條祝福下麵,打了一行字:
"原來你們的愛情長跑,需要我當八年的遮光布。現在布撤了,恭喜見光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