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,全城戒嚴,抓住流氓罪直接吃槍子兒。
我弟醉酒後欺負了廠裏保衛科長的女兒,躲進我家衣櫃裏抖成篩子。
我媽撲通一聲給我跪下,把一把帶血的剪刀塞進我手裏。
“你是個女的,警察不會判你死刑,你替你弟去頂罪吧!”
“他是咱家唯一的根,你要是不去,媽現在就死在你麵前!”
前世我心軟頂了罪,被判十年,在牢裏被人踩斷右手,出獄後隻能去掃大街。
而我弟拿著我的撫恤金做生意成了萬元戶,把我從他家大別墅裏亂棍打出,活活凍死在雪地裏。
這一次,看著我媽遞過來的剪刀,我紅著眼眶接了過來。
“好,媽,為了咱老李家的根,我幹。”
轉過頭,我用這把剪刀劃破了自己的胳膊,衝出大門一路慘叫。
“殺人啦!救命啊!我弟弟要殺我滅口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