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民政局排隊離婚時,前麵那對夫妻吵得不可開交。
女人哭著喊:“你淨身出戶我都不要你了!”
男人冷笑:“行,房子車子都給你,孩子我帶走。”
女人愣了一秒,立刻改口:“那孩子也給你,我一個都不要!”
工作人員麵無表情地蓋了章。
我看著這一幕,忽然覺得自己的離婚理由太平淡了——
我隻是發現老公每天半夜三點會準時醒來,對著客廳的空沙發說話。
說的內容每天都一樣:
“等她簽了字,你就可以回來了。”
我不知道“你”是誰。
但今天,我簽了字。
走出民政局的那一刻,我餘光掃到大廳角落的監控屏幕——
我家客廳的空沙發上,坐著一個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。
她在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