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崢又失約了。
結婚第六年,因為林曼月一個電話,沒問一句產檢時間就走了。
我沒有像往常一樣打電話質問,隻是平靜地去醫院,簽了手術同意書。
這個孩子來得不是時候,他的父親心裏早就沒有我們的位置。
說來可笑,當年他能為我花1314萬,在漫天煙花下舉著10克拉的鑽戒求婚。
讓我成為全城少女羨慕的對象。
那時我天真地以為,灰姑娘的故事是真的。
可童話裏,從沒寫過王子會遇到另一個“灰姑娘”。
從此,我的婚姻變成了三個人的戰場,而我是唯一的敗將。
她能在電話裏用撒嬌的語氣,講述他們有多親密;
他也能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,義無反顧地去赴她的約。
我曾試圖捍衛,哭過、鬧過、爭執過。
可他隻是厭倦地看著我:“宋宛梔,你非要這樣嗎?你這樣欺負她,讓我覺得娶你是個錯誤。”
既然我做什麼都是錯,那就不爭了。
我不再過問他的行蹤,不再在他麵前出現。
他卻以為我還在欲擒故縱。
可他不知道。
再等三天,霍崢,你就自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