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一開學,我爸拿出一張“孝心考核表”。
“主動問好10分,端茶倒水20分,考試成績30分......總分100,你得多少分,我就給你多少生活費。”
月考我考了全班第三,總得分98。
扣分理由是:“笑容不夠真誠。”
我拿著98塊錢,在學校食堂吃了半個月的饅頭。
而我弟月考倒數,我爸當天就給他轉了五千塊買新手機。
“男孩子,不能在外麵丟了麵子。”
大學四年,我沒用過家裏一分錢。
畢業第三年,我爸腦梗癱瘓在床。
我帶著一張新的考核表走進病房。
“配合翻身10分,不罵人20分,按時吃藥30分......您得多少分,我就給您多少護理費。”
第一個月,他得了0分。
我弟開著車來醫院看了一眼,扭頭就走了。
我爸躺在病床上,哭著問我:“你到底要怎樣才肯放過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