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圈一直有個笑話,叫“下水道美人魚”。
說的就是我。
家族破產後,我被仇家追殺。
在下水道住了半年,靠吃垃圾喝汙水活著。
直到曾經我身邊的保鏢找到了我,向我求了婚。
“大小姐,我護了你十年,也願意愛你一輩子。”
婚後他帶著我去了首富顧家,他做保鏢,我做保姆。
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我開始學習伺候人,從摘菜做飯到刷馬桶。
直到懷孕的那天,我激動地想告訴他。
卻看到顧太太的房間裏,他和她渾身赤裸地滾在一起。
女人嬌喘著抱住他,紅指甲刮花了他後背,上麵紋著我的名字。
“這麼用力,你的大小姐能受得了嗎?”
男人低笑:“夫人別吃醋,我和她連婚禮都沒有,證也是假的。”
女人不滿地哼哼,“老公,你還要跟她演多久,你明明是京圈最有權勢的人,還天天要這樣演保鏢。”
男人雲淡風輕地說:“她還不知道我就是她父親的死對頭,盜了她家機密,就是看她可憐,養在家裏而已。”
“一個大小姐在下水道和老鼠搶食,真是自甘下賤。”
我渾身冰涼,顫抖著擦了擦眼淚。
拿出手機給假死脫身的父親發了條消息。
“你女婿死了。”
“三天後,您讓人來接我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