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沒出月子,我就被老公帶到了法院。
“你帶我來這幹什麼?”
老公避開我的視線。
“當初花在你身上的彩禮錢,三金,還有分娩費,奶粉錢,你得還一半給我。”
“我爸媽說直接要你肯定不給,還是得來法院起訴。”
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。
“你在瞎說什麼,我是你老婆!彩禮那些不是結婚的時候就談好了嗎?憑什麼要回去?”
老公嗤笑一聲。
“什麼老婆,拿個假證糊弄你,你還真當真了?”
最後法院判決,男方勝訴,我得還給老公共計九萬八千塊錢。
看著老公得意洋洋的笑臉,我轉手打了電話。
“你好,我要報警有人非法與我發生關係......”